招标编号:20180419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洪湖市峰口集镇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发【2017】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1建设地点:洪湖市峰口镇塘咀村、经田台村、群台村、止于万全镇简市方家台。
2.2计划工期:240天(含冬雨季,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2.3招标规模:建设工程概算约10833.3709万元(具体造价以预算评审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项目全长5.6公里,道路按城市主干道路标准建设,采用技术标准为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整体式路面宽度19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全线共有中桥44.04m/1座,涵洞43道。(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的划分:本次项目设 / 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提出申请);
3.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程师为路桥专业副高职称;
3.3 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已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证的企业;
3.5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下同)(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单项公路业绩为5公里及以上的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备案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
5.3申请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记分达12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整。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应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本次招标公告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
8.1招标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华文
电话: ***
地址:洪湖市
8.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
电话: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26栋10楼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