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80419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洪湖市峰口集镇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发【2017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洪湖市峰口镇塘咀村、经田台村、群台村、止于万全镇简市方家台。

2.2计划工期:240(含冬雨季,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2.3招标规模:建设工程概算约10833.3709万元(具体造价以预算评审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项目全长5.6公里,道路按城市主干道路标准建设,采用技术标准为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整体式路面宽度19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全线共有中桥44.04m/1座,涵洞43道。(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的划分:本次项目设 / 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提出申请);

3.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程师为路桥专业副高职称;

3.3 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已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证的企业;

3.5 近五年(201311日至今,下同)(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单项公路业绩为5公里及以上的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420日至20184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备案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

5.3申请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记分达12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511日下午15:00整。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应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华文

电话: ***

地址:洪湖市

8.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

电话: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2610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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