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张庄乡(国道G342-崔楼大堤)道路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范县张庄乡(国道G342-崔楼大堤)道路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范县张庄乡(国道G342-崔楼大堤)道路提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HNCX-2018-414
2、项目名称:范县张庄乡(国道G342-崔楼大堤)道路提升项目;
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4、建设规模:约550万元;
5、建设地点:濮阳市范县境内;
6、招标范围:
施工标: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工期:
一标段: *** ;
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合格;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起点(K0+000)交于国道G342,终点(K7+363.975)止于王英庄村;
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标段:
1、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河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先前承建的项目已产生变更或已解除与原有工程合同的,提供变更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报名时手持身份证到场;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页截图,网上截图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及截图);
3、 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则以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4、 业绩要求: *** 以来企业承担过三个类似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中标公示截图);
5、 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6、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拟任总监至多担任其它两个本地市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不能同时在其它省辖市的项目任职;
3、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证上岗,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须常驻现场且不得少于2人;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委托人及项目总监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5月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5、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年以来(自 *** 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相应业绩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含查询网址,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为准;
6、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三、报名携带的资料:
1、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并提交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存2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封皮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注:所有投标人报名后资料不得更换,且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 至 ***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范县格林豪泰宾馆,
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9: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伍 *** );二标段:壹仟 *** );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先生        电话 ***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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