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银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金湖县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金湖县银涂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为“金湖县银涂镇淮建村肖坝公墓新建工程”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内容:金湖县银涂镇淮建村肖坝公墓新建工程,新建576座公墓(双穴)及配套绿化等。

二、工程要求:(墓穴外观、结构、尺寸、用材等与图片公墓一致)

1、按招标方要求浇筑公墓混凝土场地,长约117.2米,宽约21.2米,混凝土场地厚度250px。

2、计划放置36排墓穴,每排16座,共计576座。

3、墓区外围和每排墓穴北侧(每排墓穴背面)栽植宝塔松、红叶石楠等苗木。

4、墓区四周开挖降水沟。

具体施工内容和施工方法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一次付款满一年后付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定总价的8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后付清余款(留5%的质量保证金)。

四、工程期限: *** 。

五、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已入选金湖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已年检)。

4、竞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提供在银涂镇开具的工程款发票;本县以外的企业必须在金湖成立分公司(国税局认定为我县正常纳税户)或必须将增值税预征税款缴纳入金湖县银涂库。注明预交税款事项,结算工程款时提供在本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扣缴工程总标价的税款或拒绝结算。

六、报名提供的资料

1、提供单位全套招标资料,加盖单位印章,注明投标项目。

2、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单位代缴养老保险金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经审核认可后方可报名。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 *** 起至 *** 上午10时止,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涂镇政务服务中心内)。报名费200元(不退),代理服务费按照工程总价的1%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保证金:2000元,报名时缴纳,未中标者三日后无息退还。竞标人中标的,在签订合同前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

八、竞标方式: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本项目经银涂镇政府审核确定的发报价为868365.85元

九、摇号时间: *** 下午3时,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养老金保险证明接受验证。

摇号地点:银涂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无效。

2、身份证明(身份证)、养老金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必须提供,否则视同弃权。

3、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视同废标。

4、截止摇号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发包人:金湖县银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开勤 *** 邹修桂 ***

注:解缴竞标保证金

账户名:金湖县银涂镇便民服务中心

帐号:598014861000015

开户行:金湖民泰村镇银行银集支行

金湖县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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