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阿热勒乡、希吾勒乡、兰干博孜亚农场等4个乡8个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渠系建设项目已由于田县发改委〔2018〕11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以工代赈资金,招标人为于田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为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阿热勒乡、希吾勒乡、兰干博孜亚农场等4个乡8个村。
2.2建设内容:本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渠系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共需修建渠系建筑物61座,其中:节制分水阀:56座,函桥5座;拟改建渠道10.8km,其中:托格日尕孜乡:8条共计6.0km、阿热勒乡1条共计0.6km、希吾勒乡1条共计3.3km、兰干博孜亚农场1条共计0.9km。本次渠道防渗改造工程规划改造10.8km,设计引水流量0.3m³/s。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施工)标段:全部建设内容。
第二(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2.4计划工期: *** ~ *** ,总工期: *** 。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发包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所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及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0:00-至 *** 19:30(北京时间)在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院内老楼一楼)持有关证件报名,报名成功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1:00(北京时间),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院内老楼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和田日报》、和田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田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金平 联 系 人:杜静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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