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洲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XZJ20180315-0013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报告厅视频会议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803-ZH2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报告厅视频会议室设备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 

(具体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五、预算价:137.6106万元(超过预算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330日起至201848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2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4 20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18420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有疑问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电话 ***  

十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广场街47 

  人:王科长 

联系号码: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人:周齐 

电话: 

十七、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014210005225 

十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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