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晓塘乡北仑坑山塘渗漏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象山县晓塘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晓塘乡北仑坑山塘渗漏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象山县晓塘乡
工程规模:防渗处理范围为大坝桩号0+63—0+90和溢洪道段,长度约为37m。
工程造价:约19万元
工期要求: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涵管开挖修复、灌浆、虹吸管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特别注意:第一施工阶段:涵管开挖修复及溢洪道灌浆;第二施工阶段:虹吸管安装、涵管封堵及大坝灌浆。
如果第一施工阶段完成后,涵管渗漏情况消失,即工程完工,工程结算按照第一施工阶段相应工程量结算;如果第一施工阶段完成后,涵管渗漏情况未消失,则继续第二施工阶段进行施工,工程结算按照第一、第二阶段总工程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年—2018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3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受理:
4.1报名时间:2018 年4 月 19日—— 2018年 4月23 日 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新平路99号)
4.3 报名携带证件: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3、企业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
5、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1-5 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新平路99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8]2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林翔,联系电话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晓塘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晓塘乡          地      址:象山县新平路99号
联系人:林工                  联  系  人:欧翔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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