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箱变电源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18SL-11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箱变电源工程由包头市水务局以包水发[2017]155号、156号、157号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包头北控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箱变电源工程 2、建设地点: 包头市二道沙河、昆河、北郊截洪沟 3、建设规模和内容:7处10kv液压泵房或管理房箱变电源工程。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招标范围: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工程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建造师;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获取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1.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dddzyjy.gov.cn/)、 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btweb/)、 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btzbtb/) 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包头北控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东升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静茹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