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4〕27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粤交建基〔2017〕86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全长157.74 Km,除悦城东互通至都杨互通路段(约9.4 Km)路基宽度采用30.5m外,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设置2处连接线:三坑连接线长2.61 Km、新兴北连接线长3.5 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设施、隔离栅、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声屏障、桥梁防抛网、里程标、百米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暂定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项目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JA1 | -K0+019.628~K47+216.08 | 47.36 |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设施、隔离栅、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声屏障、桥梁防抛网、里程标、百米标等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JA2 | K48+250~K86+500 | 37.72 | JA3 | K86+500~ K123+400 | 36.77 | JA4 | K123+400~K159+395.126 | 35.89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4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报名截止日前,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评为AA级信用等级(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3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不套用此次投标承诺的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下午14:00 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只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包括电子版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进行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理由放弃投标且未在开标前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档案。 5.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标段;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510101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qygsjhb@163.com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