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兴县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F)2018-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长兴县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管路局以 浙公路〔2017〕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公路管理局,养护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兴县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长兴县。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实施范围为1、S301长牛线长兴雉城至新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公路等级为 *** 公路;2、2018 年S306 鹿唐线长兴段七号桥维修加固工程;3、G104长兴香山岭至G318路口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公路等级为 *** 公路;4、G318长兴李家巷至省界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公路等级为 *** 公路。
2.3本项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
监理内容为:对①S301长牛线长兴雉城至新航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约14.3km;②2018 年S306 鹿唐线长兴段七号桥维修加固工程;③G104长兴香山岭至G318路口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约9.2km,预防性养护约3.4km;④G318长兴李家巷至省界段2018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约3.3km,预防性养护约4.8km等的施工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预计为31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7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24个月(预防性养护的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 *** 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11时、14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未取得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席位证”,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席位费;投标人需携带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席位证原件以供现场核验,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识的或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 地 址:杭州市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21室
邮政编码:313100 邮政编码:310000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0571-8539004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079155984@qq.com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局
日期:2018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