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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照明、绿化已经由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备案。招标人为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照明、绿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汕头市珠港新城

    2.工程规模: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汕市发改投[2016]15号)的规模及广东中天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照明、绿化的内容和汕头市财政局出具的审核预算书(照明、绿化)的内容。招标控制价3309996.01元(其中照明工程2339488.53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71293.94元)、绿化工程970507.48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8634.16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4405000001000036001001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照明、绿化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全长约1966m,共包括5条道路,分别为衡山路、嵩山路、昆仑路、珠港路、黄山路,包含跨越新排沟的4座桥梁。新排沟上四座桥梁分别位于衡山路、嵩山路、昆仑路、黄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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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一、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人总数超过12家时抽签决定12家入围投标人。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 *** 17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建委大楼11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汕头建筑信息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头市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东梯四楼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烁
联 系 人:
马倩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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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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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9113166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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