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第四中学操场塑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发改投资[2017]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屏南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屏南第四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文明路49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造价287426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250米标准塑胶主跑道(6道)、100米塑胶面直跑道、足球场、跳高区、跳远区、篮球场及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742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00 ***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9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④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注: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屏南第四中学

地址: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文明路4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C块1号702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屏南县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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