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804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18]04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空港经济区交通科技设施完善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批批[2018]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64.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本工程在东四道与环河北路,中心大道与东六道,港城大道与经三路,中环西路与西四道,环河东路与东四道、东六道、东九道、纬三道等7处交叉口新建18套路口电子警察;在西四道与中心大道、中环西路交叉口,中环西路与保税路、西六道交叉口新建2组货车禁行电子警察;在东二道商务园、远晟路空港经济区地铁站设3处违章停车电子警察。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空港经济区交通科技设施完善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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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5) 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6)非本市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7)项目部人数配备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执行;8)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2015年至2017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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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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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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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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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401-402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冷满昌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李珊珊
电话: ***
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