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剥离工程招标公告-煤业公司谢尔塔拉露天煤矿项目-招标二部

项目名称:谢尔塔拉露天煤矿矿建剥离工程

招标编号:标段一:CWEME-201804-XRTL-S001

标段二:CWEME-201804-XRTL-S002

标段三:CWEME-201804-XRTL-S003

招 标 人: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唐谢尔塔拉露天煤矿矿建剥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位置与交通

谢尔塔拉露天矿南距谢尔塔拉镇5km,距海拉尔区约20km。301国道在矿区南侧约15km处通过。海拉尔火车站是滨洲线主要车站,西行至满洲里,东行经牙克石、哈尔滨到全国各地。区内还有数条简易土路,交通较为便利。

(二)地形与地貌

陈旗煤田的地貌,其宏观显示为略有起伏的高平原,南有海拉尔河谷,西北有莫勒格尔河谷,海拨标高最高659.9m,最低620.6m。区内地形呈缓波状,起伏不大,西北高,东南低,海拨标高在630m~660m之间,高差约30m。

(三)水文地质特征

矿区内无河流和湖泊,南侧有海拉尔河通过,距本区约20km,西北有莫勒格尔河,距本区约15km。

二、招标范围:

2.1一标段:

(1)剥离:剥离量928万立方米,加权平均运距1900米,加权平均提升高度40米。道路维护AB段2100米。

(2)爆破工程:预计工程量243万立方米,以实际发生现场测量为准。

(3)明排工程:明排工程包括挖集水坑、排水管路铺设、排水管路移设、排水设备安装和移设、明排系统运行、大口径疏干井、工程所需相应设备材料及进行疏干等。

2.2二标段:

剥离工程:剥离量426万立方米,综合运距1500米,平均提升高度33米。道路维护BC段2300米。

2.3三标段:

剥离工程:剥离量601万立方米。综合运距1600米。平均提升高度35米。道路维护AD段7500米。

2.4、工期:剥离工程工期暂定6个月,道路修护期1年,具体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有独立解决地方事务的能力。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3.4.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要求:

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4.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3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中标人最迟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5 投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单位的,按照《内建工[2007]261号》的规定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如中标,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4.6具有近5年露天矿剥离工程的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

3.4.7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持有在本企业注册的 *** 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揽的同类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3.4.8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可选择本次招标的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招标人将拒绝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本次招标的两个及以上标段。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八).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热线:400-888-6262。电子钥匙客服电话 *** 转890。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14日至2018年3月25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标书费金额为标段一5022元,标段二2022 *** 元。

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保证金汇款账号与标书费汇款账号不,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自 *** 起,标书费实行在线支付,并线下支付功能,线上支付无需上传电汇底单。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线上支付功能目前仅在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业务购买招标文件中进行;

2. *** 前已经线下支付标书费的供应商,请留存电汇底单,并拨打客服热线400-888-6262咨询相关开通事宜;
   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维护供应商联系人信息时需仔细核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招标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邮寄发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已于2017年11月起开通标书费电子发票开取,投标人可在相关位置下载获取,详情咨询客服热线400-888-6262;
   4. 供应商可在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下载中心"下载在线支付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请拨打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88-6262。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44上午10:00

5.2  送达地点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厅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B座三层

5.3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 物资类、施工服务类电子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供应商准入: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1.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单独开启纸质文件,只作存档使用。2. 开标现场取消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书面签字确认环节,请各投标人在24小时内(开标第二日10:00前)登录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确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我公司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网上进行,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标书售卖前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晋

电话

邮箱

158626145@qq.com

地址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一号楼(银河财智中心)910室

邮政编码:

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 *** ;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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