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天然气工程、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天然气工程、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该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天然气工程、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2招标编号:HLZB-2018099
2.3批复文号:濮县发改【2015】63号、濮县发改【2015】69号、濮县发改【2017】256号
2.4建设地点:濮阳县
2.5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50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97%,剩余3%质保期满后支付
2.8施工工期要求:第1标段 30 日历天;第2标段 *** ;第3标段45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要求:第4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9招标范围:天然气工程、道路建设、路灯安装及监理等等
2.10质量要求:合格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天然气工程
第二标段:花园路(规划路-盘锦路)、规划路(花园路-石化路)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花园路(规划路-盘锦路)、规划路(花园路-石化路)路灯安装
第四标段: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天然气工程、花园路、规划路道路建设及路灯安装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4标段除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第1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GB1级资质;第2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第3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第4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第1、2、3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 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其他在建工程(不得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且加盖单位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第4标段: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和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及在本单位一年及以上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网页版截图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者原始缴费凭证)。
3.4财务要求: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业绩:
第1、2、3标段
*** 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网上查询到的公示并截图)不少于1项;
第4标段
*** 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到的公示并截图)不少于1项;
3.6信誉: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投标人需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7其他要求:第1、2、3标段:中标单位在签合同前必须在濮阳县注册独立核算项目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项目人工费必须单列,中标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把民工工资缴入三方监管账户(三方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且开具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3.9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注:①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且出具的变更证明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密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递交)。投标时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后期被相关利害关系人举报、网络查询发现或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查实,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4.1、请投标申请人于 *** - *** 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其他资料。
4.2、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拾贰万圆整(¥100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壹万圆整(¥8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壹万圆整(¥2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注:1.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3. 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一份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代理公司(仅用于退还保证金使用,评标时需另行准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下午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 ***
地址:濮阳县铁丘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513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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