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眉山乡天山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以泉国土资[2015]3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眉山乡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规模850亩,工程造价256.470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647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ƒ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5月11日09时00分00秒前,投标人通过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网址:www.qzzb.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招标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要把CA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眉山乡 ,邮编:362314 电子邮箱: 284850842@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283476345@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 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南安市环城西路溪美工商所大楼5楼 联系电话: *** 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