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青石砬村 亨通店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承国土资地复【2017】51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晟坤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青石砬村

2.2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24.59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2.5716公顷,新增耕地率91.62%,新增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面积为20.9499公顷(其中来源于天然牧草地的1.5807公顷和田坎的0.0410公顷新增耕地不可用于占补平衡)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土地整治(土地开发或土地整理或土地复垦)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专业、水利水电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均可)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 至 *** 17时00分前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首次投标需访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 17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 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 10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501102378000003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晟坤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于亚飞/ ***

招标代理公司: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世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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