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雁群垃圾场库区扩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徐州市雁群垃圾场库区扩容工程设计招标,已被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8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设计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雁群垃圾场内。

3.2工程规模:130万立方米填埋库区及10万立方米调节池,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

3.3合同估算价5400万元,设计费约为201.63万元;

3.4招标范围:填埋库区及调节池

3.5招标内容:中标人负责上述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设计评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3.6工期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基础资料完备条件下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3.7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市政行业 *** 或市政行业(燃气及轨道交通除外) *** 。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关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54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2015 1 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并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所属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收据(地点:铜山新区长江西路9-1科技创业大厦B座,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设计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 4  17  日至2018 5    8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 5  8  09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 4  27  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5 8  09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孙爱东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金泉商务中心204 

联系人:刘晓燕   电话: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