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20181012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江诚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一标段(二次)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从 *** 11:00 至 *** 17:00
网上报名时间从 *** 11:00 至 *** 17:00
公告详情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江诚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管发展统计【201393号,管发展统计【201698号、121号、135号,管发展统计【2017】14号、44号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一标段招标失败,现对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江诚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一标段(二次)

2.2 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安徐庄中街(安康路~紫东路)、德风街(未来大道~灵隐路)道路照明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等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且达到郑州市路灯管理的相关规定,移交并入郑州市路灯管网并亮灯。

2.5 工期: ***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一标段:安徐庄中街(安康路~紫东路)、德风街(未来大道~灵隐路)道路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

3.4 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将被拒绝本次投标报名。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6 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17日至2018年424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 *** 3    *** 0)。

4.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4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报名资料现场查验(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查验的,网上报名无效)。

4.3 现场查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报名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 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可不提供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 

4.3.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投标人相关信息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页、“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4.3.7“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材料;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郑州市管城街47号5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517201722@qq.com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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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江诚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一标段(二次)
建筑面积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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