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X017(跃普线)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280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补助+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X017(跃普线)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境内

2.3、投资总额:约2018万元

2.4 规    模:该项目起于镇头镇跃龙村(接S103桩号K50+400),止于普迹大桥与X036(桩号K21+650)平交口,线路全长8.960km,按原 *** 公路技术标准对既有公路进行提质改造,其中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路基路面,采用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主线路幅断面形式为:0.5米硬路肩+3.25米×2行车道+0.5米硬路肩。打碎加铺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1厘米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透层+20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厘米石屑调平层+旧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挖除新建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1厘米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透层+25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垫层+旧路土基。桥梁与涵洞,全线既有桥梁3座,总体状况评定等级为 *** ,可完全利用。新建涵洞设计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新建圆管涵283.5米/24道,拆除重建156米/3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设置波形钢护栏2530米,各类标志牌114块,公路界碑、百米桩、里程碑94块,公里标线4500.5平方米,轮廊标328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5 工期要求: *** 。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7质量要求:交(竣) 工验收:合格

2.8 缺陷责任期:1年

2.9 质量保修期:5年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3.3省内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最近六个月(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最近六个月(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应无在建项目,招标人将查实,如有违反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投标单位如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若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含三天)公布结果,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9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10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 ***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1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2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5.5.3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 (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标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1人出席开标会。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浏阳日报》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 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浏阳市北正北路200#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

联系人:胡继红   邓玲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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