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项目(通信工程设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6]89号、鄞发改投[2016]90号、鄞发改投[2016]91号、鄞发改投[2016]92号、鄞发改投[2016]93号、鄞发改投[2016]94号、鄞发改投[2016]95号、鄞发改投[2016]96号、鄞发改投[2014]369号、鄞发改投[2014]363号文件批准建设依法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滩涂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滩涂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信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范围内。

项目规模: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经二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1186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6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二路(经一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1885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0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一路(咸开路-临春路)工程:全长约5180米,其中咸开路-宏围路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6米,宏围路-临春路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4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2253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4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2514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50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四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2174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6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2727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4米;鄞州经济开发区德胜路(启航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2012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4米;鄞州经济开发区临春路延伸段工程:全长约1582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4米;鄞州经济开发区联胜路延伸段工程:全长约1844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4米;共10个项目。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200万元。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类型及范围: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所要求的设计深度,并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 主设计师执业资格:电子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2.2 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自20131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示范文本、地形图)。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咨询电话: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858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将没收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5913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8417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滩涂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单小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1号楼501

  人:李克勇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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