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4-146059-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完工期 审判大楼消防设施改造 人民币 3,133,759.87 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具体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是新成立公司,则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季度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5、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正本); 6、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原件(见 附件2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表 ,请自行下载)。 备注:以上(1)-(4)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以上(4)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温馨提示: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至 ***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工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206房 |
联系人:高燕英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
联系人:李子坤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514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