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职教路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郧西县职教路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2015】40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职教路起点天河路,沿福银高速公路向北至南岭路,设计全长744.73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8.0米,道路横断面组成为:3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施工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2建设地点:郧西县天河路至南岭路。
2.3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带二维码的《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2  投标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资质证书副本、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检察院(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或公告发布时间同日,查询时间不得提前)、9注册建造师证书、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1八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的上岗资格证、12郧西县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函(1、郧西县投标企业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证明函,2外地投标企业持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且具备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及联系人,到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备案核查),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13省一体化平台中带二维码的《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西分中心2楼报名(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料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
9时 00分 ,地点为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西分中心4楼开标室(郧西县城
关镇人民路3号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西
分中心4楼开标室(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公开
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西分中心  
电话: 0719—6226119 
招标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 / ***
日期: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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