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5】155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6】24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治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施工总承包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沥青路面施工条件,现就本项目路面施工用重交沥青(含生产乳化沥青的基质沥青)和成品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路线总体呈东南至西北走向,起点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与赤峰市林西县公路养护界大水菠萝,顺接拟建的国道306线林西至大水菠萝公路终点,经浩勒图高勒、巴彦呼舒,终点止于巴拉嘎尔高勒镇南,顺接拟建的国道306线巴拉嘎尔高勒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起点。
路线全长约61公里。全线采用 *** 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段3.2公里和终点段3.6公里共计6.8公里,采用整体式路基断面,路基宽25.5米;其余54.2公里采用分离式路基断面,每幅路基宽12.75米,中间带宽不小于13米。利用现有 *** 公路改建为 *** 公路右幅,新建 *** 公路左幅。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包 编号 | 施工分部 段落编号 | 重交沥青 | SBS改性沥青 | 交货地点 (工地拌合站) | ||
性能 等级 | 数量(吨) | 性能 等级 | 数量(吨) | |||
DBLQ | 一分部 | 90号A级 | 1000 | Ⅰ—B | 7400 | 主线K619+600处 |
二分部 | 90号A级 | 950 | Ⅰ—B | 6900 | 主线K652+116处 | |
注: ①性能指标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②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③交货地点(本项目沿线拌合站)发生变化时,报价不予调整。 |
2.3 计划供货期:供应期自2018年6月至本项目实际路面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沥青制造商(包括制造商的国内独家销售公司):
① 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小于80万吨;
③ 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6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 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成品改性沥青不少于15万吨,且成功完成过一条高等级公路8000吨以上SBS成品改性沥青供货业绩,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成品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⑤具有SBS改性沥青相应生产能力,有固定的SBS改性沥青生产基地,要求基质沥青储罐在8000吨以上,改性沥青日产量1000吨以上,成品改性沥青储罐在2000吨以上。
(2)国产沥青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①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国内“昆仑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东海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中海油36-1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其他品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
③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20万吨以上,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5万吨,且成功完成过一条高等级公路8000吨以上SBS成品改性沥青供货业绩,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⑤代理商持有沥青制造商委托授权书参与本项目沥青投标的,该授权的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④、⑤款的条件,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3)进口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国内唯一代理商:
①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③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以下的佐证资料: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质检报告和量检报告)等;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④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2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⑤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成品改性沥青不少于5万吨,且成功完成过一条高等级公路8000吨以上SBS成品改性沥青供货业绩,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成品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⑥具有SBS改性沥青相应生产能力,有固定的SBS改性沥青生产基地,要求基质沥青储罐在8000吨以上,改性沥青日产量1000吨以上,成品改性沥青储罐在2000吨以上。
(4)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的授权代理商:
①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2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③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成品改性沥青不少于5万吨,且成功完成过一条高等级公路8000吨以上SBS成品改性沥青供货业绩,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成品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代理商持有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委托授权书参与本项目沥青投标的,该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必须符合上述(3)中①、②、③、⑥款的条件,同时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5)改性沥青生产商:
①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改性用基质沥青为国产沥青生产商时,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持有沥青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道路石油沥青的品牌和生产地,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的⑤款的条件;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款条件;
③改性用基质沥青为进口沥青生产商时,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持有进口沥青制造商或其中国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道路石油沥青的品牌和生产地,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或其中国销售公司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如进口沥青生产商直接授权改性沥青生产商,则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符合上述(3)中②、③、⑥款的条件;如由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授权改性沥青生产商,则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符合上述(3)中⑥款的条件,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必须符合上述(3)中①、②、③款的条件;
④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20万吨以上,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⑤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货时间为准)为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5万吨,且成功完成过一条高等级公路8000吨以上SBS成品改性沥青供货业绩,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6)其它要求:
①同一合同包中,同一品牌沥青制造商(包括销售公司)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生产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改性沥青要求工厂改性后直接运送至工地拌和站现场沥青储罐内;
③同一合同包中,SBS改性沥青制造用基质沥青和重交沥青为同一品牌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④沥青的运输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自有或委托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并提供道路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同时提供双方的合同书或意向书原件。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时、足量的将沥青供应至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储罐。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CA数字证书进入“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获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办理诚信入库注册相关流程见“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联系方式:QQ:2694077910 ,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2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原件(进口沥青中国销售公司或进口沥青代理商或改性沥青生产商需提供);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同时提供双方的合同书或意向书原件;
(4)提供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批准的公路工程综合 *** 及以上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的原件1份,检验样品应与拟投标重交沥青、改性沥青同品牌、同标号。
以上所提供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致。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24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wggzy.com);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投资大厦
电 话:
邮 编:026000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盟纪委监察局效能投诉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
电 话: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施工总承包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 *** / ***
传 真:
联系人:刘先生/冯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王先生
二O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