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18-2020年度盐城市路灯管理处小额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及维保服务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8-2020年度盐城市路灯管理处小额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及维保服务单位

标书编号:YCCG1804-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分包一项目简要说明:2018-2020年度盐城市路灯管理处小额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

分包一预算价: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下

分包二项目简要说明:2018-2020年度盐城市路灯管理处小额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维保服务单位

分包二预算价: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下

分包一和分包二的定点采购框架协议期限: 自2018年6月01日起至 *** 止。

该项目系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较为零散琐碎,地点分散,数量较多,专业性突击性较强,技术要求高,单体工程量较小,大型机械设备难以进场,存在一定的周边居民矛盾风险,投标人须具备较好的综合协调和解决矛盾以及突击抢工的能力。请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自主决策参与投标,确保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注: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分包的的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分包的中标供应商,开、评定标以先分包一、后分包二的顺序进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分包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并且使用同一资质的,或总公司下设有多个分公司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投标。(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推荐进入备选库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投标人书面承诺等)
  注:投标人须最少指定一名、最多指定两名项目负责人进入备选库。 

分包二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至少须包含节电节能、远程监控设备及系统、光伏、照明亮化系统、交通安全等市政设施其中一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或总公司下设有多个分公司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投标。(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 15:00-15: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15: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开标有关信息

20180507日15:30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朱昱,联系电话 *** 3;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路灯管理处 ,邮政编码:224001;

 (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肖坤、王相红,联系电话 *** 6;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室,邮政编码:22400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无论几个分包),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当日开具收据有可能拥挤,可提前一天办理,授权代表须持该收据参加开标会供查验。)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16050000000052433

财务咨询电话 *** 9,6908352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本次文件发放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

 

 

                       盐城市路灯管理处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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