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郸城县钱店镇刘寨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钱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郸城县钱店镇刘寨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8]235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材料证明;

4.2竞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及技术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路交叉口昌建新世界B座17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钱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 ***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

监督部门: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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