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以桂发改农经〔2015118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151858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8] 36 号。由于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故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对二期工程跨红水河渡槽助航标志配布工程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分布在红水河中下游两岸,拟建渡槽位于红水河乐滩枢纽和桥巩枢纽之间,西南水运出海中线通道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段经过2010年至2011年的大规模整治,航道通航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已达到级(双线)航道标准;现状受龙滩枢纽通航设施建设滞后的影响,处于分段通航的状况。

2.2 工程建设地点:来宾市。

2.3 建设规模:大(2)型灌区。

2.4 招标编号:GSZBDL-LB-2018001(重)。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跨红水河渡槽助航标志配布工程,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炸礁工程、航标配布工程、临时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约3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即查询期限为开具告知函之日前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或 ***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含港航工程或港口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安全员:持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20185月开标,则需要提供2018234月或2018123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2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71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技术资料)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 4 16 日至 5 14 1630时,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8 4 26 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 5 15 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址:来宾市新侨路566

联系人:韦工

话: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

联 系 人: 邓工

联系电话:

真: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8 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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