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8150101

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18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17]19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改造工程拟对甘泉、西海、熊岳、复州河、三十里堡、兴城、绥中、辽河、辽中、法库服务区双侧加油站以及万家服务区南侧共21座加油站进行改造,主要包括现有加油站营业室以及加油机与加管系统连接线的改造施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1)现有加油站营业室局部墙体的拆除,新建混凝土梁、柱以及砌体墙,室内墙、地面、天棚的改造、装修等;(2)加油机与加管系统连接线的改造。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见表1

1  标段划分及施工情况表

标段号

主要施工内容

1

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甘泉、西海、复州河、三十里堡、熊岳等服务区双侧的10座加油站改造。

2

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兴城、绥中、辽河、辽中、法库等服务区双侧的11座加油站改造。

2.3计划工期: 3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517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6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颁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6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5年(指验收时间<公路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非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2013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加油(气)站改造工程施工。

企业信誉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或 *** )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3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加油(气)站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3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加油(气)站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4 13 日至 2018 4 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171701室) 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标段,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5 3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17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109-38

邮政编码: 110000

联 系 人: 宋佳骏

    话: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于显亮

    话:(转0

    真:(转867

    址:www.huajie.com.cn

    箱:lnsygszb_hj@163.com

2018 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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