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珠海金湾区临时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珠海-金湾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440400-201804-J100212001001-0002,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区临时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4-J100212001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区临时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时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为加强道路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各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措施,金湾区拟采购一批反光锥、热熔标线、活动护栏、警示爆闪灯、移动式交通信号灯、移动式交通标志牌、警戒带等临时道路交通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超过此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文件。 4.交货期: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及交付使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3、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至 ***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志学 |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志伟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
联系人:吴细培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519075 |
(三)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23号楼 |
联系人:曾志伟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51909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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