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珠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含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预,所属区域:广东-珠海,所属行业分类:办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及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及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招标编号:ZHWZ2018-125FW;采购计划编号:P-20180314-00094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含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区机关食堂及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一项,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 *** ,800,000.00)。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100%,不能为负数或为0,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或为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吴红燕(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 *** 传真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