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区灯光亮化工程(二次)
建设单位:
深圳市君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CXS18[023]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的法人企业(省外的企业有入滇信息登记证资料,且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资格预审: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9: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17:00
文件获取地点: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一楼大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
2.报名要求:1.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 号文件规定,提供印有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证金收据、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原件)7.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建【2015】342 号》文件的规定办理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9.经招标人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等形式。若采用现金缴纳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银行账号:24100601040006193若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工程详细信息:
龙川江南岸河道计划安装装饰灯箱及洗墙灯约5200米;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市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办公楼以及320国道与元双公路交叉路口三角地绿化带计划安装LED装饰灯具约1467套;青龙河河道(阳光桥至威楚大道)两岸计划安装装饰灯箱及洗墙灯约4400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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