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电业局2018年第3次非招标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NMGZC2018-01(BDFZ2018—03)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委托,对巴彦淖尔电业局2018年第3次非招标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电业局2018年第3次非招标工程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元)

巴彦淖尔电业局2018年第3次非招标工程

五标段

(海子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烟雾报警装置)

14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五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具有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4)所投设备材料应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盖的类别;

(5)近三年(2015年-2017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6)投标人必须要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应满足各级政府消防部门工程施工验收要求),并具有消防安装工程施工经验。

(7)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企业自留复印件,原件不予退还。

  三、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五标段:

(1)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企业自留复印件,原件不予退还。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准备两套且加盖企业公章。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请于 *** 至 ***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座一单 *** 室  

  (三)售价:每标段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谈判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彦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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