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道及消火栓改造工程(第九教学楼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DD2018TH001 1.招标条件 消防管道及消火栓改造工程(第九教学楼部分)已由项目采购X[20180316]—0482号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师范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消防管道及消火栓改造工程(第九教学楼部分) 2.2建设规模:投资额238.5864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建设地点:通化师范学院校区内。 2.5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 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送达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通化师范学院 联系人:高伟 电话: ***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育才路950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省人才市场B座14层1510室 邮 编:130000 联系人:岳红、林丽颖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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