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教育园区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工程(人行道及照明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因设计调整,现对南宁教育园区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工程(人行道及照明工程)(招标编号:HXCTGX-ZB18G002)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名称: 南宁教育园区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工程(人行道及照明工程)(招标编号:HXCTGX-ZB18G002)”。现更改为“招标项目名称: 南宁教育园区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工程(照明工程)(招标编号:HXCTGX-ZB18G002)”。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建设规模: 道路建设长度1334米,宽45米,人行道宽4.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人行道、照明工程。”。现更改为“建设规模:道路建设长度1334米,宽4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照明工程。”。

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范围: 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人行道及照明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现更改为“招标范围: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照明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4.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合同估算价: 300.00万元”。现更改为“合同估算价: 110.00万元”。

5.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立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现更改为“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

6.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现更改为“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 0 日历天。”。 现更改为“要求工期: 90日历天,定额工期 0 日历天。”。

8.原该项目网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 0时00分 *** 2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现更改为“ *** 6日0时00分2018年4月9日2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416 930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426930分”。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0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

1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市政工程。”。现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施工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市政工程或照明工程。”。

1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的“企业情况 (25.00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的得10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的得13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附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考核期内企业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得4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4分。(类似项目是指: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市政工程)。”。现更改为“企业情况(25.00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的得10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的得13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附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2、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3、考核期内企业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得4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4分。(类似项目是指: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施工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市政工程或照明工程)。”。

1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的“项目经理 (15.00分):(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2)项目经理具备初级职称的得5分。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12月至2018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退休人员必须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更改为“项目经理 (15.00分):(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2)项目经理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12月至2018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退休人员必须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的“技术负责人(15.00分):(1)具备市政类专业职称(以职称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的得10分,其它专业得5分,满分10分;(2)具有高级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4分,满分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12月至2018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退休人员必须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15.00分):(1)具备市政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职称(以职称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的得10分,其它专业得5分,满分10分;(2)具有高级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4分,满分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12月至2018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退休人员必须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凡是在2018326日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已经参加投标报名“项目名称: 南宁教育园区新庆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工程(人行道及照明工程)(招标编号:HXCTGX-ZB18G002)”的投标人均为有效报名及已经缴纳原定40000元投标保证金额的均有效,且后续投标过程中均按以上更改后内容执行。

三、发布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nn-dm.com/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容工 

2.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工、何工 

3.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 )

 

涉及以上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42                          日期: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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