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工程核准的批复(嘉港区建【2017】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港务管理局关于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嘉港【2018】15号),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xzbtb.gov.cn/jxcms/jxzt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乍浦港区石化作业区(E区),为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
2.2 规模:新建3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1座,泊位长度360m,可同时靠泊1艘1万吨级和1艘2万吨级化学品船或3艘2000吨级化学品船,通过一座栈桥与陆域相连,采用装卸臂进行作业,设计年通过能力260万吨,总投资约2.8亿元。
2.3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2.4 施工招标范围:嘉兴港乍浦港区E区4号泊位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码头至库区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消防等。
2.5 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gov.cn/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招标人在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xzbtb.gov.cn/jxcms/jxztb/)上发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港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薄喜龙
电 话 *** 7
传 真 *** 9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陶晓燕
电 话 *** 7
传 真 *** 7
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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