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亮化施工己由银审服(批)发【2017】3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治区60大庆资金和银川市配套资金、兴庆区本级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亮化施工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兴庆区南门广场周边,东至清和南街、南至长城路、西至玉皇阁南街(小部分跨至玉皇阁接西侧沿街建筑)、北至新华东街。
2.3 招标规模: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图纸设计不详细,具体暂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 *** 注册建造师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公户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收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招投标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银湖支行
账 号:6401 0002 0510 0007 680
行 号:313871000613
注: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或标段,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
3、中标单位持进账单(进账单复印件及网银电子回单必须加盖公章)到兴庆区招标办(兴
庆区人民政府十楼1017办公室,电话)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投标单位持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及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 4 月 4 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并上传公司资质及人员证书,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19 日上午9 时 00分(招标人自当日8:30时开始接受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质疑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丹主任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严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丹丽红 电话: ***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彩琴 电话: *** 、 ***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