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97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房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建筑面积1009.59平米,造价568587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小型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6858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 http://shixin.court.gov.cn/。投标人需提交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其他资料中。(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30 08:00:00201843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④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注: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7号政府大院一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鑫弘花园B13-B2,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303702117@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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