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项目(二期)B2-B7#楼及B区地下室工程施工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猇发改审批[2015]8号文、宜猇发改审批[2016]19号文。现该项目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项目(二期)B2-B7#楼及B区地下室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以东,总建筑面积为109447.95平方米。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一标段:B4#B5#B6#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7420平方米;其中B4#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1801.19平方米;B5#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4283.89平方米;B6#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3802.8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7532.07平方米。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二标段:B2#B3#B7#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2027.65平方米;其中B2#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1801.19平方米;B3#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1801.19平方米;B7#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3802.8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622.42平方米。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7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且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必须达到宜昌市“优质结构”标准;争创宜昌市“夷陵杯”工程奖。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 ***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③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可以不提供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投标人自2014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m2及以上的高层住宅(12层及以上)小区施工任务的。(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作假,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可以对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项目(二期)B2-B7#楼及B区地下室工程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保留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则按其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的标段保留其该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放弃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见承诺函)。投标人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的,无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多个标段提供的承诺函中承诺的标段不一致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322930分至2018429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416日上午9:30时。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7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322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 27

联系人:王华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29号东辰一号峰景2号楼2

联系人:乔慧敏

联系电话: ***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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