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G353国道丁寨集镇供水管道四处整改项目磋商公告
由于咸丰丁寨乡人民政府的业务工作需要,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受丁寨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单位“咸丰县G353国道丁寨集镇供水管道四处整改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XDES-XFG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G353国道丁寨集镇供水管道四处整改项目
三、项目招标内容:丁寨集镇水厂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是林六口至沙坝高速路口段、二是魏家堡邢祖光至邓福松段、三是魏家堡变电站至魏万强段、四是宏隆建材抽水管林六口至高坡段。
四、本磋商项目工程造价:最高限价45.6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含 *** );供应商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市政建设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需要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表。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2018年3月22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273号二楼(五菱汽车正对面)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本次公告的媒介;(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enshi.gov.cn/TPFront/)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nfeng.gov.cn/xfgov/index.html)咸丰县人民政府网。
6、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45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咸丰县支行
账户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账 号:42050172650800000262
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15:00止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
九、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8年4月3日15:00.
磋商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718-60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