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投〔2017-51 *** -223050-SZFG〕12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监理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2.1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书院街街道办事处;
2.2项目名称:书院辖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锦江区庆云北街、四圣祠北街、书院西街、天涯石南街;
2.4监理服务期: ***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工程规模:庆云北街、四圣祠北街、书院西街、天涯石南街等四条街道沿线建筑店招的拆除和重新设计、安装;外墙装饰;沿街围墙进行美化处理及市政设施安装等;
2.6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5万元 。
三、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资质;
3.3其他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②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评比
4.1评比规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满足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最低的作为中选人。
4.2本项目不必现场报名获取资料,凡有意参加评比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8年 3 月 22 日09时00分至2018年 3 月 26 日17时00分(工作日)将以下资料密封提交至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91号书院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5)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
(6)《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监理企业提供/复印件);
(7)监理服务费报价函(格式自拟/原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以上资料全部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书院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91号书院街街道办事处
邮 编:610017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