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
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3】140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核准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4】7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本工程的起点为绵阳市三台县永明镇,接绵阳南环高速公路,经盐亭县、西充县,终点为顺庆区龟石坝与广元至南充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24.515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25707.38m/102座,中桥1475.63m/20座,长隧道1081.5m/1座,中隧道4367.5m/7座,短隧道3968m/11座,桥隧比29.5%;设置互通式立交13处,服务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和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9处等交通工程及沿线管养设施。
2.2技术标准: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桥面宽2×12.25米、隧道宽2×10.2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桥面宽2×12.25米、隧道宽2×10.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标准。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等(不含机电、绿化、房建)交工验收检测,桥梁预制构件荷载试验和成桥荷载试验,出具检测报告。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标段为JGJC2(K93+800-K124+515)。
2.5计划工期;
检测单位在收到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通知后,必须保证在 *** 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现场完成检测后 *** 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 *** 内提交正式试验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执行。检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绵西项目交工验收工作结束为止。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 *** 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
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 2013 年3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①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及隧
道)项目,且项目检测里程不小于 50km;
②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工程桥梁荷载试验项目(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4)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登记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4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本次招标的检测标段中已承担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或施工监理或施工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以及与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均不能参加本次检测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2018年 3 月 28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及参考资料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mngs.com)上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 2018 年 4 月 16 日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发布。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5 万元;
(2)C 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7.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分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5-1)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5-3)
(3)近 5 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5-6-1 5-6-2)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发[2017]29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
邮 编: 62100 0
电 话:   ***
传 真: 0816-2825637
联系人: 谢女士 唐女士
网 址:www.scmngs.com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