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怀柔区汤河口镇连石沟村农业增效提升项目(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农发【2017】1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怀柔区汤河口镇连石沟村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142.60 (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怀柔区汤河口镇连石沟村农业增效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已竣工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宏达中路16号304室 (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最近连续3个月内)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41号双阳宾馆会议室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发布,同时在 怀柔区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汤河口镇汤河口大街6号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宏达中路16号304室
联 系 人: 李铭昊 联 系 人: 吴经理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dhzb2018@163.com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