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德师范学院的招标编号为闽顺健宁招[2018]002号的宁德师范学院三期新建楼宇网络等弱电工程设计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宁发改审批【2012】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宁德师范学院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三期新建楼宇网络等弱电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宁德师范学院东侨校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三期新建楼宇主要有学生公寓EFG楼、教师公寓和学生食堂2等项目,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5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招标内容: (1)三期新建楼宇的GPON(FTTH)网络系统; (2)三期新建楼宇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3)校园微模块化数据机房建设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工程开工时间待定,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项设计 *** 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弱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机电、机电安装、电气、电子信息、自动化、网络信息、计算机及应用等
均属于弱电类专业。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20日08 时 30 分 00 秒 至2018年2月24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 。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远程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第一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在递交纸质版标书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职业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
为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5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5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项目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上发布。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技术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电话:
联系人: 范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邮编:352100
电 话:,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行政服务中心八层
监督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八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