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已经由新教材办【201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六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39.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六中学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疆外企业必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 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9:30 2.领取方式: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6层1602号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