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宁高速公路(含福安连接线)、宁武高速公路(含屏南连接线)隧道消防设施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SDFZND2017-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宁高速公路(含福安连接线)、宁武高速公路(含屏南连接线)隧道消防设施更新项目已由 根据闽高养【2017】22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宁德管理分公司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度高速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地点:福宁高速公路(含福安连接线)、宁武高速公路(含屏南连接线)
2.2项目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为431980元(其中福宁路段控制价为219559元, 宁武路段控制价为212421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更换后的旧灭火器由中标单位回收。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以及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的相关技术标准,产品出厂日期必须为 *** 以后,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核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及信誉良好、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拥有消防或隧道或公路工程相关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企业员工;
3.2投标人须具有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投标人所选产品应为以下品牌中的一种:(1)浙江浙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浙安”牌;(2)潍坊华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消”牌;(3)广东联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联塑”牌;(4)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广”牌;(5)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消CFE3”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或企业法人代表不得有行贿行为,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或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开具证明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附于资格审查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07 日 8时00分至2017年 11 月 12 日18 时0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拍卖大厅(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下载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只采用线上售标,线下开标评标,故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保险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④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16:30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贵岐路1号
电话: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18788
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退保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0593- 2250253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招标编号”。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人事党群部 电话:0593-298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