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重点区域)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00)
本招标项目宁德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重点区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以宁政文〔2017〕2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闽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招标人为福建闽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宁德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重点区域)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2.3建设规模:宁德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重点区域),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5650万元,其中设计费人民币70万元(包干使用),建安工程费限额人民币5200万元,包括以下建筑物:
(1)环东湖区域:南岸公园、北岸公园、金马大桥、海滨一号、东城国际、华府豪庭、东侨管委会办公楼、12米路桥。
(2)高速公路桥两侧灯带(宁德南—贝头小区,约3km)。
(3)主要节点建筑物,如下:
福宁路:一号彩虹桥、二号彩虹桥。
万安路:汽车南站、公交大厦、泰和红树林。
闽东路:市政府大楼、环保大楼、兰溪大桥、兰溪公园、动车站、工会大楼、国土财政大楼。
天湖路:体育中心田径场外围。
(4)已有夜景设施,但需提升的建筑物:唐程御品、上东曼哈顿、仕林东湖、东湖品臻、君裕东湖、德润万象城、规划展示馆、联通大楼、地税大楼、建设科技大楼、人大信息楼、广电大楼、碧海云天、中益广场、华景嘉园、夏威大楼。
2.4招标范围:宁德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重点区域)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施工。
(2)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含设计、采购及施工): *** 1日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2018年春节前完成一号彩虹桥、二号彩虹桥、高速公路桥两侧灯带, *** 前完成环东湖区域、主要节点建筑物。
2.6.工程质量: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下述设计业绩: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设计合同的工程总造价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单项设计合同的设计费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设计项目。
3.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下述施工业绩: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 [2016]5号)规定的“黑名单”管理期间。
3.6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照明工程或安装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 *** 市政公用工程或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3.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照明工程或安装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3.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或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3.9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安装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线相关事宜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17]26号)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 打开。但投标人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时30分至 ***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备注: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 。
4.3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 *** 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1.1.网上投标操作见办事指南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6.1.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的内容相同,用光盘刻录,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并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第一开标室签到,同时提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1.3.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3.尚未办理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宁德市公共资源易网。
6.4.除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网站发布。
招标人:福建闽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塔山路3号3栋
电 话 ***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电 话 *** 5
传 真 *** 4
联系人:黄先生、叶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行政服务中心八层
监督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八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