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住建局城区道路照明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玛纳斯县住建局城区道路照明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经玛纳斯县财政局以“玛财购函(2017)44号”批复,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现决定对该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住建局城区道路照明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标段)
2、建设地址:玛纳斯县翡翠南路、翡翠中路、翡翠北路、三园路、党校北路、文博路、文广路、黄金大道
3、采购内容:翡翠中路长1300米,翡翠北路长300米,翡翠南路长490米,三园路长2480米,党校北路长420米,文博路长716米,文广路长665米,黄金大道长960米选定灯型安装。光明路与黄金大道路口、光明路与平安路路口、翡翠路与黄金大道路口、翡翠路与平安路路口、三园路与光明路路口、三园路与翡翠路路口、康宁路与朝阳路路口、翡翠路与中华路路口、光明路与学子路路口,文化路与学子路路口分别中杆灯安装。三园路、光明中路现状路灯拆建,合计新建选定灯型216基,拆建132基路灯。
4、计划投资:本次第二标段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
5、采购范围:道路照明灯具及配套设施的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6日10:00时-2018年3月12日19:3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内)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为200元/份。
2、投标申请人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2日23:59分),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账号:10822975402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在上述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效。
4、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高峰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 胡雪梅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