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制作、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人:郑州儿童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制作、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儿童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制作、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
2.3投资额:595万元
2.4工期: *** 。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部分内容(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模型制作、成品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等内容,其中本次招标不含:A区(户外)户外建筑外墙发光墙、户外花坛;B区(门诊、医技)互动式光影的LED发光墙、互动投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业务范围须包括承办展览展示、艺术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 *** (含 *** )以上企业资质,具有近三年( *** 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 *** 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4拟派项目艺术总监须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 *** 及以上美术师以上相关资格证,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 *** 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艺术总监在 *** 以来须具备参与艺术品组织或创作工程等相关业绩(包含多种文化场馆建筑(如博物馆、文化展馆)及其它类公共建筑(含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交通枢纽等))等空间的艺术品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创作等业绩;(注: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艺术总监)的业绩不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艺术总监可以为同一人,3.5项业绩可以是施工或规划或设计或策划或咨询等均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艺术总监需提供参与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或业主证明或成果证明等均可))。
3.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颖
电  话:132 6028 6730
邮  箱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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