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7]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监狱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2 招标范围: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中卫市中宁县城东南的新堡镇刘营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 *** 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5 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 月22 日至2018年2 月28 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资料)。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3 月1 日至2018年3 月8 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地点:
5.1 招标编号:NXBF-2018-017;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3 月27 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298号 地 址: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联 系 人:刘 琦 联 系 人:张倩 杜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bf6198421@163.com
网 址: 网 址:www.nxbafa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紫荆花支行
账 号: 账 号:290200771910000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