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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太湖新城(和畅片区)睦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 标段施工招标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太湖新城(和畅片区)睦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许社[2016]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泽和畅睦邻中心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新泽和畅睦邻中心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和畅路与蠡河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2 工程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3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2,0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43249.12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3.55米;单跨跨度(最大):16.2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3249.12平方米; 建筑物层数(最大):3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43249.12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3.55米;单跨跨度(最大):16.2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324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社区服务中心、康乐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体育场馆、社区图书馆、社区驿站、农贸市场及配套商业等。总建筑面积约43249.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679.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569.16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 2.4 合同估算价:120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幕墙外立面装饰)、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室外市政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扬子杯” 2.8 其他:/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在本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等,不包括厂房、住宅、公寓。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以诚信库内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和地下室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期5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1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 |
|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
|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职业范围之内。 |
| 3.1.3.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评价方法: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10时00分 至 *** 17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30,网址: 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jsgc/index.shtml。 |
|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1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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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无锡新泽和畅睦邻中心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 | 地 址: | 无锡市太湖新城立德路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214000 |
| 联 系 人: | 周工 | 联 系 人: | 邵晓红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0- 82112159、 ***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 82112159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78114010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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