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项目(重发公告)已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资本金及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线路全长44.1km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SRT5-7-1标: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工程设备(含软件)及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及伴随服务

15276.56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资质

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质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自制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  
   
上午起时间: 09:3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在递交资审材料前(递交预审材料起时间:  ***  13:00:00 ,递交预审材料止时间  ***  13:30: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链接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7.  备注:投标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详见上述第6)后再递交资审材料报名。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资质;
3)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31月至今)须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业绩,或者其他项目消防工程单份施工合同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以上业绩需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
4)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自20131月至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工程中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业绩,或者其他项目消防工程单份施工合同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并在工程中担任过本职(以上业绩需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9)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10)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的递交资审材料的时间内将预审材料递交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5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4楼大屏幕),最终报名情况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资审材料为准。提交材料如下:

()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 
(
)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835日下午13:30~15: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原件核实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5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4楼大屏幕)。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三、项目概况: 
5
号线为线网的东西向的骨干线,连接吴中区、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可缓解古城交通,加强金鸡湖东西两岸的联系,缓解1号线运能不足。5号线起于吴中区集散中心站,止于园区唯亭镇阳澄湖站,线路全长44.1km,设站34座,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32km,最大站间距为2.96km,位于榭雨街站至葑亭大道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0.697km,位于星港街站至星波街站区间。


四、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或《省外建筑业企业资质核验通知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进苏登记通知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B证;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为准);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6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8)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检察机关出具或者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

10)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六、本次5号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工程和气体灭火系统工程2个标段同时发布招标公告,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可同时报2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公告为重发公告,本次公告后,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全部入围,不再重发公告。


八、本次公告为 *** 公告的重发公告,第一次公告时,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可以不重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须重新递交本次投标的确认函(即要求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确认函,投标的确认函须加盖公章,注明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格式自拟),同时企业投标确认函原件须密封并在本次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5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4楼大屏幕)。未按要求递交企业投标确认函原件的申请单位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九、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z-mtr.com”上发布。
8.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912

   联系人: 郑俊     传真:电话:  *** 9-9166

   邮编: 215000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
   
联系人: 张哲   传真:  *** 3    电话:  *** 3
   
邮编: 210024      E-Mail 414800875@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王文燕
   
项目组组长: 马立厂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S1020 

11.本公告发布时间:  ***   10:00

 


附件:
fas资审文件范本.doc
fas评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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